|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2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8 | 有效期至: | 2028-5-27 |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贵州贵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7.7%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30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70% |
| 2甲4氯钠 | MCPA-sodium | 7.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2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贵州贵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2甲·草甘膦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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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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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7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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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70%
2甲4氯钠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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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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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杂草茂盛期施药,视杂草发生情况,选择用药量。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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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2甲4氯钠、草甘膦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光合抑制作用。对旱地一年生杂草抑制较强、见效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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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喷雾时要求采用定向喷雾。 2、草甘膦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切忌污染作物,以免造成药害。 3、该产品含2甲4氯钠,易与喷雾器药箱等部分粘结而不易清洗干净,为避免共用喷雾器污染其他药剂而产生药害,建议使用专用喷雾器。 4、在晴天,高温时用药效果好,喷药后4-6小时内遇雨应补喷。 5、该产品对眼睛有较强的刺激性,使用时注意避免眼睛接触。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近禁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装过药的器械不要在池塘、渠道中冲洗,以免污染其他作物。 7、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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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携带标签到医院诊治。 2、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 4、食入:误服本品,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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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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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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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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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5-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