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2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6-4 | 有效期至: | 2028-6-3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二化螟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3%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4.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2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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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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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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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三唑磷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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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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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天数为30天。 2、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三化螟在初孵幼虫盛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在施药区域要设立警示标志,明确人畜进入施药田块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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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复配型杀虫剂,主要防治水稻二化螟、三化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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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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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三唑磷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流涎、昏迷、抽搐、颤抖、呼吸困难等。 2、急救措施: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测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发生中毒,应携本标签送医院,若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服用吐根糖浆,勿催吐避免使用增强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三唑磷中毒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等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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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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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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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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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6-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