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2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6-8 | 有效期至: | 2028-6-7 |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福寿螺 | 60-8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niclosamide ethanolamine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28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螺胺乙醇胺盐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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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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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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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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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福寿螺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施药时及施药后田间保持3-5厘米的水层、施药后保水7天以上。 3.水稻田施药后两天内暂不灌水,若施药后恰遇大雨,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补充药液。 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52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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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酰胺类杀螺剂,具有较强的杀螺和杀螺卵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福寿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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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等。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 2.本品对鱼、水生生物、蚕的毒性极高,使用本品时避免与上述非靶标生物的接触,如不在桑园、蚕室、池塘等处及其周围使用本品。赤眼蜂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用药后的田水不可直接排入鱼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不可排入鱼塘等水体中。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4.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本品仅限于水稻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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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 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中毒后立即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定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代谢。如果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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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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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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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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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6-08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