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8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20 | 有效期至: | 2028-6-19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潍坊万胜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8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潍坊万胜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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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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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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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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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应避开强光照,早晚使用效果最佳,即将下雨前不能喷施,喷施后24小时遇雨应重喷。2.本品最佳使用时期:稻飞虱发生初期。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3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亩兑水60公斤左右均匀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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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可防治水稻稻飞虱。本品为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一定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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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蜜蜂有毒,使用时应远离水塘、蚕室、蜂房,避免污染水源地、远离桑园、避开开花植物盛花期使用。3.单独使用本品容易产生抗药性,应与其他农药交替使用,延缓抗性发展。4.使用时应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手套、面罩,不能在施药现场吸烟和饮食,施用后,及时更换并彻底清洗工作服。顺风向施药。5.包装容器应用清水冲洗干净并压烂后土埋,所有施药器具,用后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残剩药剂应密闭保存在原包装容器内。6.禁止在蔬菜上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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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就诊。2.急性中毒症状有头昏、恶心、呕吐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流涎、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3.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4.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5.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 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6.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 阿托品(Atropine),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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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并加锁、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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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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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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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6-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