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3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6-20 | 有效期至: | 2028-6-19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18%。 2024年11月12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分数。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30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35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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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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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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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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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草铵膦喷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2.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位。使用时应该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用清水稀释药液。4.每季最多施药1次。5.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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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草铵膦属膦酸类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本品主要用于防除柑橘园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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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和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防止药液污染水源。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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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胃口不佳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若药液触及皮肤,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严重者须就医诊治。2.若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防治,并就医。3.若经呼吸道吸入中毒者,要立即转到空气清新或通风的地方,解开衣领、腰带,保持呼吸畅通。4.若误服,出现中毒现象,应立即催吐、洗胃,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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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储运时注意个人防护、轻装、轻放,防止破损。2.不能与粮食、食品、饮料、种子和饲料等混合储运。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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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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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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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6-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