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25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泽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2022年12月30日,增加番石榴卷叶虫、芒果树蓟马。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南泽丰农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豇豆豆荚螟。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南雄汇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番石榴 | 卷叶虫 | 750-1500倍液 | 喷雾 |
| 芒果树 | 蓟马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3.5-4.5毫升/亩 | 喷雾 |
| 豇豆 | 豆荚螟 | 3.5-4.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254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泽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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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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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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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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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发生初期使用;于番石榴卷叶虫发生始盛期使用;于芒果树蓟马若虫发生期使用。喷雾应均匀。2.建议使用二次稀释法配药,以充分发挥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芒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在番石榴上的安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5.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防治豇豆豆荚螟,于豇豆豆荚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在豇豆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6.在推广使用前,应在番石榴、芒果树、豇豆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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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触杀作用为主,本品能够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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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帽子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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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去医院就诊,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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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闪点40摄氏度,属易燃液体,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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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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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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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6-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