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25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350-52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258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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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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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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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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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草铵膦喷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 2.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位。使用时应该注意避免飘逸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用清水稀释药液。 4. 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采收期。 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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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属膦酸类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对柑橘园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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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的等。 2. 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3. 施药时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接触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单独存放被污染的衣物。 4. 施药后彻底清洗喷雾容器,禁止在河塘和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防止药液污染水源。 5. 废弃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可做他用。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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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胃口不佳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若药液触及皮肤,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严重者须就医诊治。 2.若有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并就医。 3. 若经呼吸道吸入中毒者,要立即转到空气新鲜或通风的地方,解开衣领、腰带,保持呼吸畅通。4. 若误服,出现中毒现象,应立即催吐、洗胃,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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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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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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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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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6-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