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9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7-17 | 有效期至: | 2028-7-16 |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92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二氯喹啉酸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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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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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喹啉酸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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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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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水稻移栽后7-15天、稗草4-7叶期内,每亩用本品30-50克,兑水20-30公斤,混匀,全田均匀喷施一次。在施药前应先排干田水,隔一天再建立3-4厘米的浅水层,并坚持保水一周左右,5-7天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水层太深会降低对稗草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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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一种是防治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对3-5叶期稗草效果突出。本品选择性强,施药时期的幅度宽,一次施药能控制整个水稻生育期的稗草。但对莎草科杂草的防治效果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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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水稻2.5叶期前对本品敏感,禁用;特别注意避免在水稻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 3.严格掌握用药量,因二氯喹啉酸是激素型的除草剂,用药过量或重复喷洒都会出现药害,抑制水稻生长而减产;如用药过量,应及时大量施肥,促进水稻的快速生长,减轻药害。 4.二氯喹啉酸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可能对后茬产生残留累积药害,故下茬最好种植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粱等耐效作物。 5.用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特别注意施用过二氯喹啉酸的田里下一年不能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藜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诺种则需两年后才可以种植。 6.因二氯喹啉酸对多种蔬菜敏感,用稻田水浇菜或喷雾时雾滴漂移到以上作物,均会造成药害。 7.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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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性。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状; 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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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远离食品、饲料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 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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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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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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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7-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