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006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8-21 | 有效期至: | 2025-8-20 |
| 农药名称: | 噻呋·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25% |
| 噻呋酰胺 | thifluzamide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006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呋·咪鲜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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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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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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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噻呋酰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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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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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技术要求: 1. 防治水稻/纹枯病,于病害发生初期施药1-2次,施药间隔10天左右,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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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噻呋酰胺属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和持效性,其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三羧酸循环中琥珀酸去氢酶,导致菌体死亡。咪鲜胺为咪唑类杀菌剂,抑制病菌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效果。两者混配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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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标签规定使用本品。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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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 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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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2. 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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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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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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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0-08-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