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28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287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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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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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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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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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按每亩制剂用药量兑水50公斤,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对杂草进行定向茎叶喷雾施药,以杂草茎叶完全喷湿透为最佳,施药时避免药液接触到周边作物绿色部位。 2.在天气干旱、杂草密度和草龄较大时,请酌情增加用药量。 3.晴天及露水干后用药除草效果较好,喷后6小时遇雨应酌情补喷。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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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草铵膦水剂。草铵膦属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对马唐、牛筋草、马齿苋、小飞蓬等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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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除草剂为非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2.施药时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对防治区周围作物产生药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大雨请勿施药。 3.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口罩防护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4.为减缓杂草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5.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喷雾器必须专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洁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7.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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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大量清水彻底冲冼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冼至少15min,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忌用肾上腺素。 食入: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用吐根糖浆诱吐。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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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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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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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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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7-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