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28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 农药名称: | 2甲4氯钠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60-10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2甲4氯钠 | MCPA-sodium | 5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288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2甲4氯钠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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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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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钠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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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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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分蘖期,按每亩制剂用药量兑水50公斤,排干田水,使杂草体露出水面,对茎、叶均匀喷雾,24小时候回水,恢复正常管理。 2.气温在25℃左右除草效果明显,阴天和气温低时效果差。气温大于28℃,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风速超过4米/秒时应停止施药。 3.安全间隔期: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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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使植物不能代谢,导致茎、叶扭曲,根变形,丧失吸收水分和养分的能力,逐渐死亡,可有效防护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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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玉米、黄瓜、番茄、棉花、瓜果、蔬菜、豆类、果树、林木等对本品敏感,用药时应防止药雾漂移到上述作物田。 2.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口罩、防护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配药、施药后用肥皂洗干净手脸等。 3.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工具必须专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洁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4.为减缓杂草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5.本品不可与酸、碱性物质接触、混用,以免失效。 6.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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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大量清水彻底冲冼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冼至少15分钟,就医。 食入:症状有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发现上述症状时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注意脑水肿和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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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化肥以及酸、碱性等物品同贮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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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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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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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7-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