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9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8-27 | 有效期至: | 2025-8-27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80-2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9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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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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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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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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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不可进入。 4.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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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熏蒸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酸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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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须穿戴保护衣物,不可进食或吸烟。 4、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着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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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后,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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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应远离火源,存放在通风干燥处,严防明火和日晒,勿与食品、药品、饲料、种子等共周存放,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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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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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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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8-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