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20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8-27 | 有效期至: | 2029-8-26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00-18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8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202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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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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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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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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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用药;每亩兑水50升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作物田。2.防除恶性杂草可用登记高剂量。为达到良好防效,每季最好施药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耕翻等。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定向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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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对40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 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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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环境生物毒性较低,但使用本品时也应尽量避免与鸟、蜂、家蚕、水生生物等非靶标生物的接触,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以免对鸟、鱼、家蚕、水生生物等非靶标生物产生毒害。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时须穿戴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立即清洗喷雾器,废液切勿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也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4.勿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5.用过的容器和废气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得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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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乏力、恶心、呕吐。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请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 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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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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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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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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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8-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