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5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8-24 | 有效期至: | 2029-8-23 |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比赛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2.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5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比赛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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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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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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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高效氯氰菊酯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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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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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应在害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对水均匀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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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由阿维菌素与拟除虫菊脂类混配而成,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和小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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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一般使用3次。 2.本品主要含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它作用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肥料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开花植物花期、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 5.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6.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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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高效氯氰菊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不能催吐 。阿维菌素中毒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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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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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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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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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8-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