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5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8-24 | 有效期至: | 2029-8-23 |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556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速灭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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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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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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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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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需用清水配制药剂,现配现用,不宜久置。 2.建议于水稻稻飞虱盛发初期,水稻分蘖期施药,兑水喷雾,喷药要求均匀周到。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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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速效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力强,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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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 2.安全间隔期南方不少于14天,北方不少于25天。每季作物施药次数不超过3次。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不宜在雨天或露水未干时使用。 4.对蜜蜂有毒,不宜在花期使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施药时穿长袖工作衣裤,不可吸烟、饮水、进食,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6.本品为粉剂剂型,开启药袋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 7.请注意保护环境,清洗施药器具时避免污染水源,残液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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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面色苍白、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治疗: 1.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如误服,迅速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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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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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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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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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8-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