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25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8-23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52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6.4%,166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2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256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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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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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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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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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40公斤。2.使用前配药需摇匀,预计施药近期有雨或大风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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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部分内吸的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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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2.施用时尽量做好身体各部位科学合理的防护,采取正确的施药方式。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本品勿与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6.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7.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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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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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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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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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52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6.4%,166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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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8-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