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2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3-1 | 有效期至: | 2030-2-28 |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 辛硫磷 | phoxim | 1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24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铃·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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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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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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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2%
辛硫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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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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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棉铃虫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易早晚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3、本药剂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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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甲酰脲和有机磷混配杀虫剂,害虫接触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止取食导致死亡;同时可以抑制昆虫蜕皮,具有一定的杀卵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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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 2、在作物生长早期和害虫发生前期使用,用时摇匀,采用二次稀释法小口径喷雾,施药时叶片正反面及叶心均匀喷洒。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要彻底冲洗。 6、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其抗性。 8、瓢虫、刺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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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无人体中毒报道;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辛硫磷中毒为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若判断氟铃脲中毒为主,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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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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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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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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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3-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