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0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8-6 | 有效期至: | 2028-8-5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涿州市翔翊华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绵蚜 | /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00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涿州市翔翊华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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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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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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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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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苹果树绵蚜若虫期或始发盛期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 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 本品安全间隔期30天,在苹果树上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 5. 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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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苹果树绵蚜,若虫期施药最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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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3. 本品对鱼类、蜜蜂有毒,避免污染水源及养蜂场所,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 4.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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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 2.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3.吸入,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 4.误服,立即就医。 急救:①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②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③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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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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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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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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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8-0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