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24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8-23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 农药名称: | 阿维·乙螨唑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12克/升(阿维菌素42克/升,乙螨唑170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6000-8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4% |
| 乙螨唑 | etoxazole | 1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244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乙螨唑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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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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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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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4%
乙螨唑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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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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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柑橘树红蜘蛛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喷雾时对柑橘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2.本品使用前需充分摇匀。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柑橘树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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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乙螨唑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螨神经的生理活动,抑制螨卵的胚胎形成及从幼螨到成螨的蜕皮过程来杀死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柑橘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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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产品不能与波尔多液、呈碱性的农药等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 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应及时清 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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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乙螨唑一般没有中毒症状。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如判断若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 酸等,并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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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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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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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12克/升(阿维菌素42克/升,乙螨唑17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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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8-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