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0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8-14 | 有效期至: | 2028-8-13 |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 | 喷雾 |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2.5%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05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二氯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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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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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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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2.5%
二氯喹啉酸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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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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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水稻移栽后7-15天、稗草1-5叶期内,每亩用本品50-65克,兑水20-30公斤,混匀,全田均匀喷施一次。在施药前应先排干田水,隔一天再建立3-4厘米的浅水层,并坚持保水一周左右,5-7天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水层太深会降低对稗草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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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超高效磺酰脲类除草剂与喹啉羧酸类除草剂经科学合理配比而成的复配型除草剂,用于水稻直播田防除一年生杂草。本品不但充分发挥了苄嘧磺隆与二氯喹啉酸各自的优点,克服了它们的不足,而且显著提高了对单、双子叶杂草的防治。一次施用,能控制水稻生长期内的多种杂草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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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水稻2.5叶期前对本品敏感,禁用;特别注意避免在水稻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 3.严格掌握用药量,因二氯喹啉酸是激素型的除草剂,用药过量或重复喷洒都会出现药害,抑制水稻生长而减产;如用药过量,应及时大量施肥,促进水稻的快速生长,减轻药害。 4.二氯喹啉酸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可能对后茬产生残留累积药害,故下茬最好种植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粱等耐效作物。 5.用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特别注意施用过二氯喹啉酸的田里下一年不能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藜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诺种则需两年后才可以种植。 6.因二氯喹啉酸对多种蔬菜敏感,用稻田水浇菜或喷雾时雾滴漂移到以上作物上,均会造成药害。 7.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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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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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远离食品、饲料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 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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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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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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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8-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