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24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8-23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华农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24克/升(虱螨脲26克/升,虫螨腈98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9.5%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241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华农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虫螨腈·虱螨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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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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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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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9.5%
虱螨脲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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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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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甜菜夜蛾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建议用水量30一45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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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白色、无刺激性气味液体。本品是吡咯类化合物虫螨腈和取代脲类虱螨脲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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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与中等氧化剂高锰酸钾具有化学不相容性,避免与具有还原/氧化性物质接触。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使用本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操作,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皮肤,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滴,勿在施药现场抽烟和饮食。施药后应立即清洗,并更换工作服。4.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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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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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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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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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24克/升(虱螨脲26克/升,虫螨腈98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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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8-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