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2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3-1 | 有效期至: | 2030-2-28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22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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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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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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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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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生长旺盛期、开花前或开花初期茎叶均匀定向喷雾。 2、施药后四小时下大雨可能会降低药效,应选择晴天施用。 3、施药后三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4、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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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生物合成酶,从而抑制氨基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对玉米田的杂草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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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用药。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 2、本品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不能将药液喷洒或飘移到农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3、本品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因此只能用作茎叶喷雾;配制药液时应用清水,用浊水会降低药效。 4、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选用塑料等非金属器具。 5、施药后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残留的药液在其他作物上造成药害;施药后空袋(瓶)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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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低毒农药,对人体皮肤、眼等有刺激性。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内,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若发生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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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加锁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贮、运过程中确保不泄露,远离高温、有明火的区域,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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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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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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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3-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