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20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8-14 | 有效期至: | 2029-8-13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维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蒜薹 | 灰霉病 | 250-330倍液 | 浸蘸蒜薹薹梢 |
| 香蕉(果实) | 冠腐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200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奥维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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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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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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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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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采用药液浸果法。选取采收时间、香蕉品种一致,长势均匀、健康、无伤、无病害的香蕉,按推荐用药浓度以浸果方式进行处理,浸蘸香蕉果实1-2分钟后捞出晾干,用0.03毫米聚乙烯袋密封包装,放置于低温(13℃)环境。 采用药液浸蘸蒜薹薹梢法。选取采收时间、蒜苔品种一致,长势均匀、健康、无伤、无病害的蒜薹薹梢,按推荐用药浓度以浸蘸方式进行处理,浸蘸蒜薹薹梢1-2分钟后捞出晾干,用0.04毫米聚乙烯袋密封包装,放置于低温(0℃)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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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在植物体内具有传导性能,用于防治香蕉冠腐病、蒜薹灰霉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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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选取无病虫害、成熟度一致的香蕉和蒜薹。 2、本品不得与其它产品混用。 3、严格按使用说明使用,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避免吸入; 施药过程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此外,不吸烟不饮食; 药剂或其包装不得污染水源;包装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4、香蕉和蒜薹使用次,香蕉安全间隔期为7天,蒜薹安全间隔期90天。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禁止将废弃药液倾倒于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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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皮肤、粘膜、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就医。 2、如误服中毒,携此标签送患者就医,对症处理,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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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干燥,注意防晒、防雨、防高温,注意不要损坏包装;贮存过程中勿与碱金属的盐类接触,远离儿童和无关人员,并加锁;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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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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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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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8-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