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4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8-14 | 有效期至: | 2029-8-13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乡中电除草剂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49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新乡中电除草剂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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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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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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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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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液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 2、使用前先摇匀,取适量本品,先用少量水配成母液,再兑水搅拌均匀后,均匀喷雾,喷雾要全田均匀周到,切忌漏喷或重喷。 3、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造成药害。4、每季玉米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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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选择性玉米田专用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玉米田中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苋、藜、蓼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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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标签内容进行施药,如遇特殊气候,有异常高温干旱,低温泥泞时,或初次使用本品,请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3、施药后即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果施药后6小时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施药。 4、甜玉米、爆裂玉米及制种玉米田不宜使用。 5、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9、用过的喷雾器应及时清洗干净,废药不宜随意倾倒,清洗用水应妥善处理。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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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沾污眼部、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催吐,再服活性炭悬浮液或泻药的盐水。本品无解毒剂,应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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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种子混放;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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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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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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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8-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