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9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8-4 | 有效期至: | 2029-8-3 |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农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克/亩(南方地区):40-50克/亩(北方地区)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64% |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92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沈阳农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嘧·苯噻酰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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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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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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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噻酰草胺64%
吡嘧磺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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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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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1.5叶期用药,每亩用15~20千克细潮土拌匀撒施,施药时田间灌上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此期间不宜排水,以免影响药效,以后正常管理。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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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噻酰草胺、吡嘧磺隆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一年生杂草,如稗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眼子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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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等。 2、施药时田间应有一定的浅水层并保水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 3、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影响使用效果,严重漏水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藻类高毒,应特别注意水系的保护。 5、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6、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洗脸。 7、使用后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具体使用请参照说明书或咨询当地农技部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0、禁止在池塘里清洗施药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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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本品如果溅到眼睛、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无特殊解毒药,催吐,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速去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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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远离热源、火源,贮藏在通风、阴凉、干燥、儿童不宜接触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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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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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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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8-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