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2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15 | 有效期至: | 2029-7-14 |
| 农药名称: | 喹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30-1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喹硫磷 | quinalphos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2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喹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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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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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喹硫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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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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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用药时期为二化螟卵孵盛期及发生始盛期,采用常规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对许多害虫的天敌毒力较大,施药期应避开天敌大发生期。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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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渗透性好,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宜在二化螟卵孵盛期及发生始盛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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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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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表现为头痛、恶心、胸闷、视力模糊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麻痹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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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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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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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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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7-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