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6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28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基硫菌灵 | thiophanate-methyl | 7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62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基硫菌灵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苹果树轮纹病发病初期施药,喷雾要均匀,不留死角。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用药4小时后遇雨不影响药效。 3.本品在苹果树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
|
产品性能: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广谱性内吸杀菌剂,能防治多种作物病害,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
||||||||
|
注意事项:
1、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慎用,蜜源作物开花期禁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不可与铜制剂混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5-08-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