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38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8-21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撒播科姆(山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撒播农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20-22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38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撒播科姆(山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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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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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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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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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对杂草进行茎叶喷雾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有降雨,请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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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 ,主要由植物的绿色茎叶吸收,并传导至全 株和根部,可以防除多年生和一年生等多种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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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未经试验,严禁与其它除草剂混用。施药时应注意防止飘移,以免邻近农作物受害。2、本品对铁、铝等金属溶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瓶存贮,在低温条件下有结晶析出,使用时稍稍加热,使其溶解,不妨碍药效。3、本品配制药液必须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洁软水,用泥水、脏水会降低药效,施药前后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及废水妥善处理,严禁污染河流、池塘和水源,用后的空瓶、器械严禁盛装食品。4、施药后3天不可割草、放牧及翻地,以免影响药剂的传导使药效降低,施药后4小时遇大雨需重喷。5、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带口罩、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喷药后要及时清洗手和脸及裸露部位皮肤。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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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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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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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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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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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8-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