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04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2-25 | 有效期至: | 2030-2-24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钾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质量浓度455克/升。草甘膦钾盐43%,559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43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钾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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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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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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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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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用水量30—40公斤/亩。2.使用时需兑水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3.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田块。4.若杂草草龄较大或杂草密度较大时,应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用药量。5.本品应进行二次稀释后现配现用。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下雨、降雪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时应停止施药。若药后4小时内降雨,需重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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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茎叶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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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2.如需与其他助剂或药剂混用,请在当地农技人员指导下,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有效性后,科学合理搭配使用。3.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施用时做好身体各部位科学合理的防护,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6.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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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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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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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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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455克/升。草甘膦钾盐43%,559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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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2-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