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23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7-11 | 有效期至: | 2029-7-10 |
| 农药名称: | 烯效唑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景宏植保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03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椒树 | 调节生长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效唑 | uniconazole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232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景宏植保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效唑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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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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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效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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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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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夏季花椒树大枝修剪后,新梢生长约20—40厘米时喷雾施药第1次,间隔15—19天喷施第2次,间隔17—19天视情况喷施第3次。每季最多施药3次。若生长缓慢,可减少或停止施药。2.宜在早上露水干后或下午4时后使用,干旱时不用。3.即配即用,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4.遇干旱等特殊情况,出现树势弱、枝条不伸长等情况时,勿持续用药以避免造成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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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烯效唑是三唑类的植物生长延缓剂,具有抑制顶端生长优势,矮化植株,促进根系生长,增强光合效率,抑制呼吸作用。本品用于花椒树调节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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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本品宜单独使用,不建议与其他农药混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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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1.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2.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5.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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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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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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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03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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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7-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