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6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28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瑞隆农化技术(宿州)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蔗 | 蔗龟 | 2000-2500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 |
| 辛硫磷 | phoxim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6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瑞隆农化技术(宿州)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辛 | ||||||||
| 剂型: 颗粒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3%
辛硫磷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甘蔗移栽、播种后施药。每亩2000-2500克,施药后立即覆土。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黄瓜、菜豆、高粱、甜菜、烟草、莴苣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剂接触到上述作物。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5、本品每季最多用药1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类土壤处理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它融合了两种有机磷农药的作用特点,达到防治害虫的目的。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甘蔗蔗龟。 |
||||||||
|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鸟类毒性较高,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对鱼有毒,包装物和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对蜂和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2。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症状。 若眼睛接触到本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院生诊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和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15-08-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