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305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8-21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8%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39克/升。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12.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3051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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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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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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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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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田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按推荐制剂用药量,兑水30—45公斤/亩稀释,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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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二苯醚类选择性苗后除草剂,施药后药液被杂草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使其迅速枯萎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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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勿超剂量使用,以避免药害风险隐患,大豆2叶期前不宜用药。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鞋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3.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7.注意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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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低毒,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严禁引吐,避免呕吐物吸入肺部,立即携带标签到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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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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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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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39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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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3-08-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