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40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8-30 | 有效期至: | 2028-8-29 |
| 农药名称: | 苯菌酮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菌酮 | 暂无 | 9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401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菌酮 | ||||
| 剂型: 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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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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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菌酮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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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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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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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苯菌酮属二苯酮类杀菌剂,广泛用于多种水果、蔬菜以及大田作物上白粉病和眼点病的防治。其主要通过干扰孢子萌发时的附着胞的形成和发育,抑制白粉病的孢子萌发。其次通过干扰极性肌动蛋白组织的建立和形成,使病菌菌丝体顶端细胞的形成受到干扰和抑制,阻碍菌丝体的正常发育与生长,抑制白粉病菌的侵害,从而有效地控制病害。其具有明显的预防和治疗作用。 2.本产品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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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操作时避免暴露,必须穿戴防护服或使用其他保护措施。 2.操作时不要污染水面或灌渠。药液及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或土壤等环境。 3.使用后彻底清洗手、脸和其他裸露部位。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置所有的废弃物和空包装。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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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避免接触皮肤,眼睛,衣物。立即脱掉受污染的衣物。若感到不适时,携带相关储罐,标签或安全说明书,立即就医诊治。 2.若吸入本产品: 保持病人镇定,搬到空气清新的地方,尽快就医诊治。 3.若皮肤接触: 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如病情加剧,立即请就医。 4.若眼睛接触: 立即翻转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病情加剧,立即就医。 5.若不慎摄入:漱口,大量饮水,立刻携标签就医。 6.医生使用:根据症状诊治(消除污染物,注重生命体症)。无特殊解毒药,对症治疗。 巴斯夫紧急热线:021-58611199(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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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药剂应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 5.运输时请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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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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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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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8-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