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6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6-30 | 有效期至: | 2029-6-29 |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5%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69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唑磷·毒死蜱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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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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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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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5%
毒死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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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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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3、4代三化螟白穗要在卵孵盛期内,于水稻破口5%-10%时用本品。 2.施药前要求田间灌水深度达到10-12厘米. 3.在保证适量用药的前提下,兑足水,充分喷洒水稻中下部。大风天或预 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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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主要用于水稻三化螟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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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 次数2次。 使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埤,以免产生药害。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4、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 液,使用中不得吸烟、饮水及进食。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 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5、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6、本品对甘蓝、高粱、玉米、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敏感,施药时避免 药液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7、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 施药的庄稼地中。 8、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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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 佳、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 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 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 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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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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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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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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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6-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