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1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9-1 | 有效期至: | 2028-8-31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9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13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草胺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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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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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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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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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播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2、施药后的土壤宜保持湿润,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3、多雨地区应注意雨后排水工作,排水不良或易积水的地块请谨慎使用,以免发生药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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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乙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乙草胺可有效防除玉米地的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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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用药。 2、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用作土壤处理。有机质含量高、干旱情况下采用推荐剂量上限值,反之,有机质含量低、沙壤土或降雨灌溉情况下采用推荐剂量的下限值。 3、一个作物生长季最多用药1次。 4、水稻、麦类、谷子、高梁、黄瓜、菠菜等作物对乙草胺比较敏感,使用时不能将药液喷洒或漂移到此类作物上。 5、施药后空袋(瓶)不可做他用,也不得随意丢弃,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6、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戴工作服、手套、保护面罩等,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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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中毒症状为轻微的呕吐与腹泻。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干净;溅入眼内,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或牛奶催吐,保持安静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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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且不能与食物、水、种子、饲料等混合存放;本品可燃,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及有明火的地方,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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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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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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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9-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