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6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6-27 | 有效期至: | 2029-6-26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酰肼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0.2% |
| 虫酰肼 | tebufenozide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663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虫酰肼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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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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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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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2%
虫酰肼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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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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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卵发育末期或幼虫发生初期,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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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虫酰肼混配而成的杀虫剂,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可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在常规剂量范围内对有益昆虫及天敌、人、畜安全。对甘蓝的甜菜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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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鱼、大型溞、蜜蜂、赤眼蜂、家蚕毒性高。禁止在鱼塘、河流、开花植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蚕室及桑园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等环境。 4.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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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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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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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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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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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6-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