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1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9-11 | 有效期至: | 2028-9-10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18-24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蚜虫 | 3333-4167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163 | ||||||||||||
| 登记证持有人: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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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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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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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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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于苹果树蚜虫初发期喷施, 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2. 于小麦蚜虫初盛期喷施,重点喷蚜虫集中危害的嫩头和叶背面, 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 3. 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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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在蚜虫发生期喷施,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持效期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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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胶鞋、长衣长裤和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喝水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洗脸。 2. 本品对鸟类、蜜蜂、赤眼蜂和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3.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 空容器应妥善处理,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湖泊、沼泽、河流等水体中。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合理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6.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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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乏力、昏迷等。 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立即脱掉被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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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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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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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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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9-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