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1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8 | 有效期至: | 2029-6-17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红泽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109 | ||||||||
|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红泽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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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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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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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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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春大豆1-3片复叶,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人工喷雾每亩兑水20-30公斤,拖拉机喷雾每亩兑水20-25公斤。 2、水稻、玉米、大麦、小麦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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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精喹禾灵原药配制而成。本品属芳氧羧酸类除草剂,是一种具有光学活性的旱田茎叶处理剂。在禾本科杂草和双子叶作物间有高度的选择性,对阔叶作物田的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防效。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节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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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剂在高温、干燥等异常气候条件下,有时在作物叶面(主要是大豆)会在局部出现接触性药斑,但以后长出地新叶发育正常。。 2、本品每季使用1次。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 3、喷雾时穿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结束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等。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5、间套有禾本科作物的春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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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迷糊、恶心、呕吐等。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严重者洗胃、输液以缓解中毒症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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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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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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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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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6-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