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0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8 | 有效期至: | 2029-6-17 |
| 农药名称: | 辛硫·高氯氟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60-8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15.3% |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lambda-cyhalothrin | 0.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06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高氯氟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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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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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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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15.3%
高效氯氟氰菊酯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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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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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本品敏感禁止使用。 3.大风天或是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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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对棉花的棉铃虫有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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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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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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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触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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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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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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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6-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