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5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6-17 | 有效期至: | 2029-6-16 |
| 农药名称: | 烯肟·戊唑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科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沈阳化工研究院(南通)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戊唑醇 | tebuconazole | 10% |
| 烯肟菌胺 | fenaminstrobin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5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优科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肟·戊唑醇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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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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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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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戊唑醇10%
烯肟菌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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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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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兑水叶面喷雾,施药间隔期7-10天。 2.施药应选择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在分蘖初期、孕穗中期和齐穗期喷施效果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切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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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烯肟菌胺与戊唑醇复配而成的内吸性杀菌剂,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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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样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3.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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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避免眼睛接触。 急救措施: 若误服携带此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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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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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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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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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6-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