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8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9-24 | 有效期至: | 2028-9-23 |
| 农药名称: | 灭幼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洛阳派仕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松树 | 松毛虫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幼脲 | chlorbenzuron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86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洛阳派仕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灭幼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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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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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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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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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低龄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放药一次,连续放药2-3次。 2、大风天气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使用时请将瓶内药液摇匀。 4、不宜在桑园附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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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抑制昆虫壳多糖合成,阻碍幼虫蜕皮,使虫体发育不正常而死亡,主要是胃毒、触杀作用,喷施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在土壤降解速度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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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时要摇匀后加水稀释。 2、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鳞翅目昆虫幼虫有极强的杀灭作用,故在养蚕区不宜使用,并注意对甲壳类生物的影响。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冲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药后应立即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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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明显中毒症状,如误食,应催吐、洗胃,及时送医对症治疗;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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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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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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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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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9-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