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8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9-25 | 有效期至: | 2028-9-24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6.8-96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88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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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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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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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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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2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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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属胆碱酯酶抑制制,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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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内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类、蜜蜂敏感,应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及开花植物花期使用,水产养殖区、河塘或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对烟草及瓜类,莴苣苗期敏感,请慎用,喷雾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5、各种作物收获期前应停止用药。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赤眼蜂或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虾蟹套用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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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严重者出现肺水肿、大小便失禁、昏迷等。 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若接触,立即用清水洗净皮肤。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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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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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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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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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9-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