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8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9-25 | 有效期至: | 2028-9-24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88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草胺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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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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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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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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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每公顷用药量对水600-900千克(每亩用药量对水40-60千克)。 2、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气请勿施药,施药后如遇大雨或灌溉,易产生药害。 4、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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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以后,抑制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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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杂草对本产品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乙草胺的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土壤含水量15-18%时即可发挥好的药效。如遇干旱天气或降水量较少的地区,用药可适当加大对水量或浅覆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3、本产品对鸟类、蚤类中毒,对鱼类、藻类高毒,对赤眼蜂有极高风险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体,鸟类繁殖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它用。 4、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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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产品中毒症状表现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 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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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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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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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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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9-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