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42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9-26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 农药名称: | 阿维·噻虫嗪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囊悬浮-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2% |
| 噻虫嗪 | thiamethoxa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42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噻虫嗪 | ||||||||
| 剂型: 微囊悬浮-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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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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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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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噻虫嗪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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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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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有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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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噻虫嗪复配而成。两者复配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可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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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用。 2. 本品对水蚤、家蚕、剧毒,蜜蜂、鱼类高毒,鸟类中等毒、藻类低毒,天敌赤眼蜂中等风险性。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 4.该产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避免接触眼、皮肤及破损粘膜;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5.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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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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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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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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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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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9-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