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305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9-28 | 有效期至: | 2028-9-27 |
| 农药名称: | 精甲·咯菌腈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3.35%(咯菌腈2.4%,精甲霜灵0.95%)。 2024年11月26日,增加大豆根腐病。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 | 根腐病 | 4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400-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烂秧病 | 400-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玉米 | 茎基腐病 | 10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2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咯菌腈 | fludioxonil | 25克/升 |
| 精甲霜灵 | metalaxyl-M | 1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3052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甲·咯菌腈 | ||||||||||||||||||||||||
| 剂型: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克/升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精甲霜灵10克/升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方便,既可供种子公司进行机械包衣,亦可供农户进行手工包衣。机械包衣:选用适宜的包衣机械,根据包衣机械要求调整浆状药液与种子的比例,按推荐制剂用药量加适量清水,混合均匀,进行包衣。包衣后的种子按行业要求储藏待用。2.手工包衣:防治水稻恶苗病和烂秧病按每千克种子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均匀为20—25毫升药浆,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混匀,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待用;防治玉米茎基腐病、花生根腐病和大豆根腐病,按每千克种子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均匀为10—15毫升药浆,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混匀,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待用。3.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4. 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5.本品在上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种子处理杀菌剂,由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咯菌腈和精甲霜灵混配而成。咯菌腈可以防治由真菌(如镰刀菌、立枯丝核菌)引起的苗期病害。精甲霜灵能透过种皮,随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防治由卵菌(如腐霉菌、疫霉菌)引起的土传和种传病害。按推荐剂量使用,可防治玉米茎基腐病、水稻恶苗病和烂秧病、花生根腐病和大豆根腐病。 |
||||||||||||||||||||||||
|
注意事项:
1.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防护服等,禁止饮食、饮水和吸烟等。2.使用本品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禁止人畜食用;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等无关人员,防止误食中毒。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5.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本产品包含有效成分咯菌腈和精甲霜灵,分属杀菌剂抗性管理委员会(FRAC)制定的作用机理分组12和组4。因反复使用相同作用机理产品易使真菌病原体产生抗性,本产品应与分组12和组4不同作用机理的产品进行轮换和/或混合使用。本产品不应与任何已明确产生抗药性的杀菌剂交替使用或混和使用。同时可通过改良栽培方法、选用抗性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天然化合物等措施管理抗性。 |
||||||||||||||||||||||||
|
中毒急救措施:
1.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2.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禁止催吐。3.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5.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6.无已知的中毒症状,无特定解毒剂。7.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密封的原包装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加锁保存,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4.适宜的储存温度为0℃—35℃。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6.远离火源或热源。 |
||||||||||||||||||||||||
| 质量保证期: 3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23-09-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