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9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2 | 有效期至: | 2029-6-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93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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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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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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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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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初龄幼虫盛发期,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4、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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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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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开启包装物和施药时戴口罩、防护罩、手套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和抽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和衣服。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为他用或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和使用本品。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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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为头痛、头昏、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昏迷、抽搐、惊觉、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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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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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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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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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6-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