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9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2 | 有效期至: | 2029-6-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健谷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9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92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健谷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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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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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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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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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或低龄幼虫高峰期间施药,兑水50-60千克,注意喷雾均匀,施药1次。 2、本品在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期施药,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应选择晴天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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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薰蒸作用。在推荐使用剂量下,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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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鱼、虾等水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并要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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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速到新鲜空气处休息。如施药人员发生中毒,洗净后在阴凉处休息、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药品,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治疗时应注意中毒者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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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防止阳光直射和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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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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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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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6-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