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7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28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泗水丰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6-8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74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泗水丰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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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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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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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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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使用本品后的甘蓝至少应间隔3天才能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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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使氯离子通道活化,杀死害虫。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7天后形成第二次杀虫高峰。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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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使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有毒,对鱼类、藻类、水蚤等水生生物有毒,对天敌赤眼蜂有风险,鸟类保护区、天敌放飞区、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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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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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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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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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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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8-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