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9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10 | 有效期至: | 2028-10-9 |
| 农药名称: | 吡虫·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土地盛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9%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98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金土地盛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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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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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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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9%
吡虫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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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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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飞虱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本品对瓜类、甘薯、桃树、萝卜、高粱、油菜及卷心菜等十字花科蔬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在稻田施药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4.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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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与硝基亚甲基杂环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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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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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麻木、肌无力、痉挛等。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仲丁威中毒,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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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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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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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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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10-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