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7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27 | 有效期至: | 2029-5-26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62%)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母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78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62%) | ||||
| 剂型: 母药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草甘膦异丙胺盐母药为黄色液体。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苗后除草剂,其制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广泛用于非耕地、果、桑、茶园、森地、种植园、免耕作物田等灭生性防除一年生、多年生杂草、灌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
注意事项:
1. 正确开启包装,使用过的包装袋不可乱弃,应妥善处理,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用水清洗倒空的容器。在规定场所掩埋空容器。 2. 若泄露或者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 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4. 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 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6. 不慎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 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应选择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贮运时必须严防潮湿、受热、日晒,保持良好的通风。置于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之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9-05-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